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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加速推进地热能等清洁供暖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admin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作的试行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在临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供热无法覆盖或者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降低煤炭消耗,助推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运用市场手段激活市场资源,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提倡复合供能、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利用技术,鼓励使用储能设备。明确清洁能源供暖范畴,指出本意见所称清洁能源供暖,是指利用各类电热泵(空气源、 污水源、地源、水源等)、蓄热式电锅炉、天然气、地热能、 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为用户提供的集中式供暖。
《意见》在完善配套及支持政策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配套政策
(1)已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与清洁能源供暖企业签订供暖协议,财政部门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相关标准向清洁能源供暖企业拨付资金。清洁能源供暖企业负责项目供暖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更新等工作。资金拨付程序如下:供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80%的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正式供暖且稳定达标两个供暖季后拨付剩余20%的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代征的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在清洁能源供暖企业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供暖设施建设协议后一次性支付。
(2)没有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 建设资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适用房、还建社区、新型农 村社区等,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的相关标准收取供暖设施建设资金。具体事宜由供暖和用暖双方签订供暖协议约定。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减免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暖的,参照城市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的政策执行。
(3)对利用清洁能源供暖的项目,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热价标准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支持政策
(1)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2)对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在新厂区建设的厂房、仓库、能源站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3)鼓励新建建筑室内采暖设施按照地板辐射采暖进行设计(拟采用地源热泵供暖的项目,室内采暖设施应设计为风机盘管)。
(4)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授信额度,用足用好各类贷款优惠政策。
(5)污水源热泵项目按政策规定免费使用中水、原生污水取热(冷)。 各县及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可参照本试行意见执行。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运用市场手段激活市场资源,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提倡复合供能、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利用技术,鼓励使用储能设备。明确清洁能源供暖范畴,指出本意见所称清洁能源供暖,是指利用各类电热泵(空气源、 污水源、地源、水源等)、蓄热式电锅炉、天然气、地热能、 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为用户提供的集中式供暖。
《意见》在完善配套及支持政策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配套政策
(1)已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与清洁能源供暖企业签订供暖协议,财政部门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相关标准向清洁能源供暖企业拨付资金。清洁能源供暖企业负责项目供暖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更新等工作。资金拨付程序如下:供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80%的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正式供暖且稳定达标两个供暖季后拨付剩余20%的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代征的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在清洁能源供暖企业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供暖设施建设协议后一次性支付。
(2)没有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 建设资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适用房、还建社区、新型农 村社区等,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的相关标准收取供暖设施建设资金。具体事宜由供暖和用暖双方签订供暖协议约定。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减免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小区内供热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采用清洁能源供暖的,参照城市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的政策执行。
(3)对利用清洁能源供暖的项目,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热价标准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支持政策
(1)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2)对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在新厂区建设的厂房、仓库、能源站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3)鼓励新建建筑室内采暖设施按照地板辐射采暖进行设计(拟采用地源热泵供暖的项目,室内采暖设施应设计为风机盘管)。
(4)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授信额度,用足用好各类贷款优惠政策。
(5)污水源热泵项目按政策规定免费使用中水、原生污水取热(冷)。 各县及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可参照本试行意见执行。